2013年房產經紀人考試經紀概論備考輔導(82)
來源:環(huán)球職業(yè)教育在線發(fā)布時間:2012-12-27 08:54:37
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3個方面。
(一)民事責任
1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義務,以有效合同為前提,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一是必須有違約行為,二是無免責事由。
違約行為包括履行不能、履行遲延、履行不當和履行拒絕四種情況。履行不能亦稱合同不履行。履行遲延是時間上的不完全履行。履行不當也稱瑕疵履行,能履行而明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在履行拒絕中,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
免責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
(2)自己有過失。
(3)約定免責事由。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強制實際履行。采取以繼續(xù)履行為主賠償為輔的救濟原則。
(2)違約金。因遲延履行給付違約金后,不免除違約人的合同義務,仍應繼續(xù)履行
(3)損害賠償。賠償?shù)姆秶▽嶋H損失和預期利益損失。
另外,締約過失責任雖不屬于違約責任,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范圍以實際損失為原則
2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是指侵犯債權之外的其他權利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指因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或人身并應承擔發(fā)事責任的行為,僅指一般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
(1)行為違法。違法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2)有損害事實。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人身損害。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
(4)主觀過錯。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免責事由包括:
(1)阻卻違法性事由,包括正當防衛(wèi)和緊急避險。
(2)不可抗力。
(3)受害人過錯。
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