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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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簡介
安徽工業(yè)大學坐落于長三角與南京毗鄰的全國文明城市——安徽省馬鞍山市。前身是創(chuàng)建于1958年的馬鞍山鋼鐵工業(yè)學校,1977年經國務院批準組建馬鞍山鋼鐵學院;1985年更名為華東冶金學院,隸屬于原冶金工業(yè)部;1998年劃轉安徽省,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2000年經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華東冶金學院和安徽商業(yè)高等??茖W校合并,組建安徽工業(yè)大學。目前安徽工業(yè)大學有佳山和秀山兩個校區(qū)。
學校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經、管、文、法、藝七大學科門類協調發(fā)展,具有鮮明行業(yè)特色的多科性大學,是科技部與安徽省政府聯動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實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
學?,F有冶金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能源與環(huán)境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商學院、公共管理與法學院、微電子與數據科學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部等17個教學院部。擁有65個本科專業(yè), 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 15個(23個領域)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材料科學、工程學、化學3個學科居全球ESI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學、工程學進入全球前0.5%。材料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化學入選安徽省高峰學科。
二、招生專業(yè)
覆蓋的二級學科:材料物理與化學(080501);材料學(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三、培養(yǎng)目標
1、應掌握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具備應用外語開展學術交流的能力。
2、能在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高層次、高素質的學術型和實用型創(chuàng)新人才。
四、課程設置
五、研究方向
1. 金屬結構材料;
2. 潔凈能源材料;
3. 表面工程材料;
4. 環(huán)境友好材料;
5. 材料化學與化工;
6. 材料加工工程
六、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養(yǎng),身體健康。
(二)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三)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
七、報名流程
1. 資格初審:學校對申請人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再參加后續(xù)學校組織的現場確認。
2. 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相關的報名紙質材料并進行資格審查、照片采集、指紋采集、打印資格審查表、簽字確認等。具體時間、地點、流程和提交材料的要求另行通知。
八、培養(yǎng)流程
自申請人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后起開始計算,總的培養(yǎng)時間不超過5年,分為兩個階段:
(一)課程學習及全國統考階段
1. 報名后,前2年內完成本學科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所規(guī)定的課程學習,并通過考試取得合格成績。課程學習形式為線上、線下相結合,不脫產以業(yè)余或節(jié)假日時間為主。
2. 4年內(含課程學習的2年)通過國家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的全國統一考試。
(二)學位論文寫作、答辯與學位申請階段
1.符合《安徽工業(yè)大學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實施細則》等文件中規(guī)定的學位授予要求;
2.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學位課程考核成績合格,修滿學分, 成績達到學位授予要求;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3.研究成果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
4.申請人完成全部考試后正常一年內完成學位論文的撰寫并通過學位論文盲審和答辯;
5.經安徽工業(yè)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后,授予碩士學位并頒發(fā)證書。
九、費用、學分及論文
十、其他事項
1. 申請人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論文、專著等)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申請資格。
2. 申請人因個人原因中止學習,不再申請碩士學位,須由本人向學校提交終止學習申請書,經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xù),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3. 申請人入學后即可參加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每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間以及具體事宜,均依照當年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
4. 自本簡章發(fā)布至資格復核前,如遇國家政策變動,以最新國家政策為準。
學費: 3.0萬
學制: 2年
方式: 周末班,網絡班,集中班
學費: 12.8萬
學制: 2年
方式: 網絡班,集中班
學費: 3.0萬
學制: 2年
方式: 周末班,網絡班,集中班
學費: 4.2萬
學制: 2年
方式: 周末班
學費: 3.2萬
學制: 2年
方式: 網絡班
學費: 2.5萬
學制: 2年
方式: 網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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